上虞市3名十七八岁的青少年伺机在公厕抢劫,因遭反抗竟将对方残忍杀害。日前,曾震动上虞的“8·21”公厕凶案的犯罪嫌疑人许某、郑某、陈某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。 8月20日半夜时分,3人将头发染成白色,携带砍刀寻找作案目标。21日凌晨,3人趁被害人章某(女)上厕所之际,尾随对其实施抢劫。当章某进行反抗时,3人拿出砍刀将其砍倒,并抢走她的挎包。 (陈辛江)